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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ennong 2007-12-3 15:22

门诊退药原因分析及对策

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卫药发[2002]24号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第27条规定: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,药品一经发出,不得退换。
1 退药原因与分析
1.1 不可避免的退药原因 药物不良反应,病人住院、病人死亡亲属不可避免的退药原因,其中药物不良反应是退药的主要原因,有些不良反应是不可避免,且还会继续存在下去。故应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宣传,重视个体化给药,尽量避免退药现象的发生。
1.2 可避免的退药原因 病人拒绝用药,医生开大处方,贵重药、药房发错药、发出的药品离失效时间太短等属可避免的退药原因。病人拒绝用药是重要的退药原因,医师、药师、护师应积极做好提高病人依从性的工作,以减少退药的发生。医师开大处方主要表现在医师开重药、开贵重药品,疗程太长,这就要求我们加强职业教育,努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,减少差错,杜绝大处方,更好地为患者服务。药房加强药品的效期管理,对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及时退货。
2 对策
2.1 完善有关制度制订《医院退药管理办法》,对无条件退药、有条件退药、不予退药的情况给予明确界定;对退药程序进行详细的规定,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办理退药启用医师填写退药单,注明退药原因,由相应领导审查签字后才能办理退药。
2.2 完善有关管理 对由于医师的原因引起的退药,包括不合理用药,大处方等,应加大管理力度,可定期将医生退药处方情况统计后予以全院通报,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。由于不良反应引起的退药,需要医师填写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》,药房应加强对发药人员的职业教育,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,减少差错。发药人员应加强自身理论学习,提高窗口服务水平,提高病人用药依从性。
2.3 药房实行专人管理 门诊退药管理应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办理,患者退回的药品应参照进货要求进行验收,实行专人管理,可规范相关行为,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激化矛盾。门诊退药应验明该药品是否为本院发出,认真核对所退药品质量(包括外观、包装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批号、有效期、规格等),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办理退药手续,并进行详细登记,以备日后追查。
2.4 降低药品价格 在退药过程中,很多患者因为药品价格的原因要求退药,虽然按照规定此类现象原则上应不予退药,但容易引起医患纠纷,有损于医院的形象。故医院应该尽量降低医院药品的价值,使医院药品更具有竞争力,减少因为药品价格而导致的退
药现象,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。
    过多的门诊退药,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,给医院门诊药房、收费处的正常运行增加了阻力。同时,药品作为特殊的商品,原则上是不予退换的,频繁的退药,给医疗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,所以加强门诊退药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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